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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:降低电子商务准入门槛加快推进营改增

发布日期:2015-05-08来源:网络来源编辑:宋珍珍

[摘要]

 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,国务院今日发布《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》。《意见》要求,降低电子商务领域准入门槛,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,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。合理降税减负,加快推进“营改增”。

  《意见》要求,降低准入门槛。全面清理电子商务领域现有前置审批事项,无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,严禁违法设定行政许可、增加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。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,深入推进电子商务领域由“先证后照”改为“先照后证”改革。

  《意见》要求,落实《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》,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(经营场所)登记条件,完善相关管理措施。推进对快递企业设立非法人快递末端网点实施备案制管理。简化境内电子商务企业海外上市审批流程,鼓励电子商务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直接投资。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的外方持股比例限制。探索建立能源、铁路、公共事业等行业电子商务服务的市场化机制。

  《意见》提出,合理降税减负。从事电子商务活动的企业,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,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,小微企业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。加快推进“营改增”,逐步将旅游电子商务、生活服务类电子商务等相关行业纳入“营改增”范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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